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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
发布日期:[11-06-17 12:17:36]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强化为农服务能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近日,伊犁州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伊州党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措施及加强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伊犁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因地制宜、多元兴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自愿互利”,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农村生产经营组织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意见》指出,到2015年,州直整顿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800个,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所有乡(镇)、村,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专业合作社社员年纯收入高于非社员收入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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